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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厦门东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

发布时间: 2017-07-03


为了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及福建省、厦门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。依据《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办法》和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》等相关文件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本着“预防为主,防控结合,统一指挥,各负其责,以人为本,科学处置”的原则,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,组织人员编制了《厦门东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现进行公示,希望公司全体成员认真学习,严格执行。